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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全校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qgsf.njfu.edu.cn  2011/11/7  

各院、部、处,校内各单位: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8号令)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救灾逃生能力,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的建设,巩固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成果,决定在“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期间,邀请江苏省公安厅防火专家黄文江来我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希望各单位负责人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有关人员准时参加。
    一、时间: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2:00。
    二、地点:教学五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各单位、部门防火负责人、防火责任人、实验室主任、实验员、教职工和学生义务消防队队员、物业管理人员、各大楼、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后勤总公司工程维修人员、特殊工种人员、食堂员工、消防控制室人员,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等。


南京林业大学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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