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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规范仪器设备申购工作程序的通知”

qgsf.njfu.edu.cn  2013/4/17  

关于规范仪器设备申购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林设[2009]24号《南京林业大学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部门购置单价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填写《南京林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后报至设备管理科,由学校统一采购。学校职能部门为此专门召开了两次仪器设备培训会进行宣传和强调,但目前仍有少数用户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给设备管理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对此,就设备购置再次重申:设备购置人必须填写《南京林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可在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主页下载),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采购,否则将无法办理固定资产和报账手续。对未提交《南京林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而自行采购的用户,设备购置人必须提交一份经部门领导和分管校长签字同意的《设备购置情况说明》,完备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固定资产和报账手续。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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