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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qgsf.njfu.edu.cn  2013/3/8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外〔2013〕14 号《江苏省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我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我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层次和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开展2013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是全面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海外学习计划的试点和引导项目。该项目将重点加强与世界百强大学的合作,选派省内优秀大学生赴国外名校进行短期专业学习,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搭建优质国际交流平台。2013年暑期分赴英国剑桥大学、美国杜克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11所国外知名大学进行为期4-5周的课程学习(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学生采取集体组团方式赴相关学校进行学习,完成对方学业后,可获得相应证书和成绩单。学生学习期满回国后,由派遣学校根据国外大学提供的课程设置(详见附件2)及学业成绩单,对其修读课程认定学分(项目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学习时间在7月上旬-8月下旬。   

 二、费用及资助

该项目经费采取政府资助、学校配套、学生本人承担相结合的方式。

1、省财政为项目学生每生提供专项资助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贴补项目学生往返国际机票、目的地国家驻华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等。 

2、我校为项目学生每生提供配套资助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贴补项目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等。学校配套资助的经费,由项目学生完成学业回国后,凭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证明和发票到学校报销。 

3、其他经费由学生个人承担。各校详细费用详见附件3。

我校配套资助经费1万元采取“学生出国前个人垫付、学生回国后学校审核报销”的方式办理。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我校将取消配套经费资助:

1、项目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2、项目学生在国外期间有违反当地法律或国外合作大学校纪校规行为者,或不服从带队教师管理、有严重违反团队纪律者;

3、回国后未按照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汇报者。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及名额

项目申报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学校选拔推荐、省厅会议评审”的方式。我校正式推荐人选10名,后备推荐人选3名。如正式推荐人选中有学生因故退出,则优先从其本学校后备推荐人选中递补。
  (二)申报对象
  该项目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2010、2011、2012级本科生,专业不限。不包括应届毕业生、台港澳学生、外国留学生。

(三)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意识;
  3、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达到国外大学设定的英语语言要求。
  推荐人选上报前在校内公示。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者下载《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报名表》(附件4),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经所在学院签署书面意见、盖章后,于2013年3月18日上午前交各学院教学办。各学院教学办于3月18日下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老图书馆215)。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表、征得家长同意的同时,及时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个人护照。

四、联系人

1、我校项目联系人:教务处余老师,电话:85427226,老图书馆215室。

2、教育厅联系人:耿志明:025-83335689,13801584110;杨益:025-83335992,13512535172。

该项目的政策规定请见江苏省教育厅网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http://www.ec.js.edu.cn/

该项目详细情况请点击此链接,

http://scholarship.jesie.org/

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2013年3月6日

  附件:

1. 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概览

2. 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课程设置

3. 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分认定办法

4.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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